第34章 美国博仔(3 / 5)

既然是杂种了,林博文自然没有朋友,只能忍气吞声。

他很少出门,平时除了上学,基本都在外婆的店里面洗碗和打杂。

他一度将头发染成黑色,才愿意出门上学。

这有什么用呢?他还是被骂,“杂种能染黑头发,能染蓝眼睛吗?”

就这样,到了中学,林博文的英俊,吸引了很多女孩子。

其中一个女孩,一度成为林博文的女朋友。

这个富家女的父亲,知道女儿竟然和一个杂种相好,气的差点吐血,将女儿痛骂了一顿。

女孩只得和林博文分手,还转了校,这对林博文打击很大。

这一来,林博文又引起了很多男同学的嫉妒。他们中的一些是不良少年。

这些少年经常骚扰林博文,甚至打人。

一次被打的耳朵出血后,林博文去找警察。

谁知道,他还没开口,反而被警察打了一记耳光,骂道“你这个小杂种,整天就知道打架!”

到了中学,林博文已经不是孩子了。

在畸形的环境下,林博文很小就懂事,思维也比同龄人成熟。

悲惨和屈辱的经历,林博文开始仇恨同学、仇恨邻居、仇恨社会,甚至仇恨自己的父母。

除了外婆以外,没有人对他好过,没有人把他当人看待。

连母亲,也几个月才看他一次。

小学时候的林博文,非常想念母亲,竟然一个人从台中老家坐车到台北母亲的工作单位。

害怕丢脸的母亲,发现儿子来了以后大惊失色。她慌慌张张的将林博文拉到一个小巷子里,骂了一顿,让他赶快回去,再也不要来了。

诚然,也许林博文的妈妈有难言之隐,此举却让孩子彻底伤透了心。

由此,性格暴躁的林博文逐步出现了反社会的人格分裂,开始报复社会的行为。

……

一次放学,林博文又被四个不良少年拦住,讥笑辱骂。

之前,他曾经多次被他们打过。

这次的林博文终于忍无可忍,挥拳反击,双方打成一团。

一个人哪里能够打过四个人,林博文被拳打足踢,打伤在地,最后进了医院,住了整整半个月。

出院以后,林博文决心报复。

他从邻居的水果摊上,偷走了一把西瓜刀,找到了这四个不良少年。

这四人见林博文持刀而来,知道情况不对,吓得立即四散逃走。

林博文追了上去,将其中一人砍倒,连砍了几刀。

警察赶来,将林博文抓走,这是林博文第一次砍人。

好在被害者只是皮肉伤,加上林博文年龄太小,最终关押了十多天,由外婆支付赔款以后就领回去了。

从此刻开始,林博文就开始了自己的黑道的生涯。

为了不被欺负,加上报复社会的心理,林博文迅速成为街上的一霸,四处打架惹事。

相比其他小混混,林博文有一种让人胆寒的暴戾和亡命。

经常一语不合,林博文就立即挥刀砍杀,根本不计后果。

为此,林博文先后几次被捕,中学也将他开除。

外婆见他这样,经常含泪教育他要好好做人。

不管外婆怎么说,林博文只回答同一番话“我还算是人吗?在所有人眼中,我不过是个杂种!禽兽!外婆,你不要管我,让我死了就行了!”

说出这番话的林博文,只有16岁。

……

打架出了名,加入帮派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

林博文是台中人,很快加入了当地黑帮“十五神虎帮”。

十五神虎帮是个光复后成立的新帮派,成立于六十年代,开始主要在台中市活动,五权路、西屯路、英才路都是他们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