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她天真的认为,男友只是在美国始终没有安定下来,暂时没有来接她。她不愿意狠心打掉男友的孩子,一心一意想要等他回来结婚,然后名正言顺的生下孩子。
这样又拖了一段时间。
到了五个月,肚子已经很明显,无论如何隐瞒不了啦。
林博文的外婆发现女儿怀孕以后,差点没有气的吐血。
平静下来后,外婆坚决要求打掉孩子“傻丫头,都半年了,他连一个电话都没打过。他抛弃你了,知道吗?这个孩子千万不能留。再说,就算生下来,如果他爸爸是台湾人,我们也有办法遮掩过去。可这孩子是个混血儿,根本没法遮掩,不但你的一生要毁了,孩子未来恐怕也不好过。你要想清楚。”
无论外婆怎么说,林博文的母亲就是不愿意打掉孩子,并威胁要自杀。
就这样,母女僵持了1个多月,最终林博文的母亲想通了,决定去做手术。
到了医院以后,发现孩子实际上已经有七个月,太大了,根本无法打掉。
医生说“这只能做引产手术,然后中止妊娠,也就是打一针把胎儿杀死。”
听到要把孩子生下后杀死,林博文的母亲无论如何不能接受,又以死相逼。
哪里有斗过孩子的父母?外婆束手无策,只能听之任之了。
于是,最终孩子就被生了下来,外婆让他用了自己的姓,叫做林博文。
……
林博文的母亲生下孩子后没有几年,就考上了政府职员,要去台北市工作。
在保守的台湾社会,未婚妈妈和艾滋病毒携带者差不多,很难在正经行当立足。
无奈之下,林博文母亲只能把孩子留给林博文的外婆照顾,自己隔三差五的回来看看他。
又过了几年,林博文的妈妈结婚了,男方是个40多岁的军官——当时林博文母亲不过20出头。
军官表示可以接受私生子林博文,可以给钱给物养着他,但是绝对不愿意同他一起生活。
于是,林博文就一直和外婆生活在一起,等同于没有父母了。
……
有意思的是,混血儿林博文从小就很帅。他有着父亲遗传给他的蓝眼睛和淡黄色头发,高高的鼻梁,修长的身材。不过,他的脸并非白人的脸型,而更像是中国人。总之,这种中美混合的长相,在所有台湾女孩眼中,都是很英俊的。
自然,他也比普通孩子要高大,身强体壮。
唯一的缺点是,林博文从小就脾气暴躁,这就不知道是遗传爸爸还是妈妈了。
外婆对林博文很钟爱,用尽全力的照顾他,培养他。外婆爱称他为“博仔”,希望他能够好好读书,出人头地。
只是,林博文的童儿和少年,都是相当凄惨的。
林博文出生的六十年代,台湾社会还相当封闭,婚前性行为都是不能被接受的。
无论是台湾本省人还是外省人,年长的人都是旧思想,非常的保守。
林博文是个私生子,就这一条肯定不得安宁了,更别说他还是个混血儿,一个被美国佬抛弃的孩子。
此时,外婆已经关闭了酒吧,回到台中乡下开了一个小小的面店。
乡下地方,民风更为保守,还是孩子的林博文不管走到哪里,都有人指指点点。
当时四处风传,林博文的母亲是个妓女,为了钱和美国佬睡觉。后来,她不慎怀孕,生下了孽种。
于是,“杂种”就成为林博文的外号。
在小学时,英俊高大的林博文,就是众多男孩欺负的对象,经常被多人围着讥笑甚至殴打。
老师对林博文比较鄙视,认为他妈妈行为不检点,有损中国人的形象。
一个老师还曾当众说,林博文这种人是“国家的耻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