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易。
那可是真的吃百家饭长大的!
光这日记本上的这些请他吃饭的人就不只一百个!
好在后面洪小福发达了之后,真的是一直都在回报同学们,每一个同学有什么事情他知道了,都会马上想办法找人帮忙解决下。
当然,更多的是别人主动的。
事情其实不分大小,关键在与以小看大。
尤其是笔记本最后的那句“我们是老天爸爸最喜欢的崽”,当罗兹看到这句话的时候,鼻子忽然就酸了。
自己这外孙能平平安安的活到现在,是真的不容易。
尤其是看到最后记的那一条“今天去搬砖,陈叔给自己多拿了一个馒头”的那里的时候,罗兹是真的被震惊了。
自己的外孙,居然会为了生活去搬砖!
罗兹全部都仔仔细细的看完,最后他合上笔记本之后,他才终于明白这笔记本上面的“涌泉”两字是什么意思。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所以这个笔记本的名字,就叫涌泉。
“赏!”罗兹狠狠一拍大腿“大赏!”
哈里在他身边都有点懵逼了“老爷,这……怎么个赏法?”
罗兹大声道“这边需要什么,无条件满足!”
哈里赶紧答应“好的,老爷。”
“哎呀,我外孙这品质,这品质你看,”罗兹把笔记本拿在手里,爱不释手的摸个不停“我怎么就有了这么一个好外孙呢?好!实在是太好了!”
他说着轻轻拉过洪小福,左看右看仔仔细细的看了又看,真的是感觉怎么看怎么满意,边看边道“唉,小福啊,你跟你妈妈不光长的像,就连脾气也像。都怪我,都怪我啊,当初我就是太喜欢你妈妈,认为我的这个女儿那简直就完美的跟传说中的仙女似的,怎么就叫你爸那头野猪给拱了呢?”
洪小福“……”
您这么捧一个贬一个真的好吗?
“现在我才知道,”罗兹深深的吸了口气,道“你爸爸看样子也不是一无是处嘛。能生出你这么个好儿子,确实还是很值得骄傲的。对了,他人呢?叫他出来吧,就说之前的误会就这么算了,我罗兹,正式承认他是我女婿!”
他这话一出口,在场所有人全部都惊呆了!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