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的那个正午,原本祥和又充满生机的木尘区北部一村落,在一场猝不及防的两大部落战争之中,被阿卡部落的军队所袭击,沦为了战争的牺牲品。
那赤焰仿佛炎日下的一只猛兽,将村落里的木头和茅草相继吞噬,吐出来的只有黑炭和灰烬。
此时已经是下午,距村落一段距离外的天际之上,一只浑身火焰攒动的秃鹰之上,凛然站立着一位身着红色披风的人物,他的脸庞有棱有角,鼻子笔直挺立,目露坚毅的光芒,双肩宽大,身材魁梧,全身散发出的玛斯炽热而毫不隐藏,看来是在阿卡部落中有头有脸的人物。
“我们阿卡部落手握着正义,也是为了正义而战,火烈鹰,你大可不必拘束,”这人便是阿卡部落的鹰座——爱维斯,各大部落之间也是响当当的人物,“底下那人虽拿着红色弓箭,但从他身上所散发的玛斯之气来看,他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个人,甚至可以说,差得远了。”
火烈鹰貌似听懂了爱维斯的话,扑动着双翼在空中微微点头,并轻轻嘶鸣一声。
“今天遇到的所有对手当中,只有那个号称左轮枪王的人在我脑中留存些记忆,其他人都不值一提——只可惜,不能由我来亲手了结他,”爱维斯交叉双手地继续说道,喜欢光明磊落的他,从来不会去给对手毫无准备的一击,在听说左轮枪王的死法后,他对螳螂座安吉列的战斗方法很是不齿,“眼前看起来是个很年轻的道具师,倘若加以时日,你也能撑起你们卡修克部落的一片天,但很可惜,你今天的对手是身为阿卡部落鹰座的我——爱维斯。”
位于地面上的梵伦斯倒是没有听清这一番自言自语,但是从对方嚣张的神态便可知,对方压根没有把自己放在眼里。
梵伦斯也自知,作为世代相传的神具持有者,他与自己的父亲还有哥哥比起来,在神具的操作上确实还有相当的差距。这是使他不免有些心慌。
但是,他也不准自己的对手完全不把他的红神弓放在眼里,于是他飞奔几步滑下到一个倾斜的山坡,单膝跪地上,用他的另一只大长腿支撑好身体,并找到了最适合设计的角度,合上一只眼,随后优雅地拉展开红神弓。
梵伦斯那修长的食指、中指还有无名指扣住红神弓那隐形的弓弦,拉弓时背阔肌鼓起,无弦的红神弓上,一只头顶尖锐的红羽箭悄然现身在其上面,箭首直指天际的火烈秃鹰!
梵伦斯因为十分想证明自己的实力,不免有些情急,只拉伸了红神弓差不多一秒的时间,松开手指后,红羽箭飞窜上天际,但在百米高空之中明显后劲不足,速度变得尤为缓慢,连火烈秃鹰的身躯都还没有接触到,便掉头落向地面。
梵伦斯不得不尝试第二次拉弓射击,只是第二次更没有一个完整的时机去令他瞄准拉弓,因为他已经感受到对方玛斯中那震怒的波动,不得已在两秒时又发射自己的红羽箭。
这一次明明有机会击中的,但是弓箭越到空中速度行驶越缓慢,被秃鹰慢悠悠地给躲避开来。
“哈哈哈,也就是这点能耐,要知道,我们在天上的优势可是你无论如何也无法相比的,”爱维斯张大嘴大笑起来,接着调整火烈鹰靠近地面,“火烈鹰,也该到我们反击的时刻了吧!”
梵伦斯听见那透天的大笑声后,神色慌张起来,全不顾优雅地将红神弓扔向地面,朝着远离秃鹰的方向大步狂奔起来!
怎么办?大意了,轻敌了,谁让你主动去吸引招惹如此强大的人去做自己对手的!他想。
火烈鹰果然在爱维斯的引领下,越来越贴近地面,而且不用爱维斯发下指令,一股旋转的气流就已在它嘴边形成。
“让敌人见识一下差距吧,火烈鹰,”爱维斯情绪高昂地喊道,“火卷山涌!”
一声令下,从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