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景福宫外,夕阳下如同染血的金达莱格外美丽(3 / 3)

话,书名就叫做《景福宫》。

结构的话,开头先来一首金素月的《金达莱花》,可惜这个世界没有金素月。

想到这里,成余晖发现自己还没有笔名,取什么笔名好呢?

成余晖,余晖即晚霞,人间苦行是为行者!

成余晖在《景福宫》和《金达莱花》边上写下霞行者,以后成余晖的笔名就叫做霞行者了!

结尾的话,就用日版《夕阳之歌》的歌词,自己翻译过来,整体优化一下。

内容深邃的话,那就内核黑、深、残、性、血腥与暴力,再对比人民的人性光辉“没钱有罪”事件,最终再以悲剧结尾。

很快这本《景福宫》的框架就出来了,想想《金达莱花》这首诗的地位,以及金达莱花在半岛的意义,再看看《夕阳之歌》的这歌词“离开这座肮脏不堪的城市”,成余晖有些兴奋,按捺不住自己如同喷粪一般的灵感,无论如何也想写个开头。

“创作任务完成《景福宫》并出版,可获得《一天一天》《大长今》《同伊》《李算》《招魂》《银娇》以及二胡、奚琴、尺八全技能。”

这时候成东日下班回来,按理说,一般这时候他回来成余晖已经熟睡,他会用手在儿子脸上来一番爱的蹂躏。(成余晖觉得自己老颜很大原因就是老爹的爱抚)

结果成东日看到小儿子成余晖正在奋笔疾书,老爹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成东日根本无法想象他的儿子成余晖正在做一件怎样惊天动地的大事,甚至成余晖自己都无法想象他东拼西凑、目的不纯搞出来的《景福宫》会对这个社会造成怎样的影响。

成余晖在雪白的稿纸本上写下第一章第一句

景福宫外,夕阳下如同染血的金达莱格外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