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远如果也跟他一样,敢接35个代言的话,至少也能赚六到七亿...
只不过这样做反噬太大。
市场上代言就那么多,你把同行的活儿都抢完了,这不是鱼死网破?
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啊!
金秀贤接完,可以拍拍屁股回泡菜国。国内被夺了肉的同行们买通稿给他一通,对人家造不成太多影响。
反正人家又不在你这边儿混,下次来赚钱都不定是啥时候了。
但林远可得一直在这儿混呢。
把同行惹急了,铺天盖地的通稿对着林远一通乱黑,没毛病也能黑出毛病来。
而且接的代言太多,也会稀释演员的商业价值。
接六七个代言就够了,太多了招人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