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比大熊猫还要少(3 / 8)

过武,在新加坡上的大学,现居马来西亚。”安靳言说。

这经历真是听得我目瞪口呆,对于我这样极少离开温城的土包子来说,人家这经历真是比我一辈子还强,难怪他这么洋气,原来在那么多国家生活过,真是了不得了。

“哎哟锦笙,你这人生经历也太丰富了,你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吗?”我的好奇心更重了。

“不是。”锦笙只是说了两个字,真是拿他没办法,就算是和我们一起说话的时候,他也还是那么惜字如金。

安靳言笑着补充:“我和他虽然不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但我们亲如兄弟,我们是真正的手足,这一次他回到华夏,就是来帮我的。”

“锦笙从小就不喜欢说话吗?”我问。

对于这个问题我,安靳言竟然先看了看锦笙,意思是在征求他的意见。看来不爱说话这事,还有故事。

锦笙点了点头,说了三个字:自家人。

也就是说,他把我当自家人,有什么事可以直接说,没什么好隐瞒的。

安靳言这才说道:“锦笙从小确实就不太爱说话,后来家里遭遇了一些不幸,锦笙就更加少说话了,不过他只是话少,其实人很好的。”

我说我看出来了,他是个不错的人,他这一类人最讨女孩子喜欢了,你不知道,今天胡芮看到他的时候,眼睛都发亮了。

安靳言说是啊,一般他不在的时候,我在女人中间还能成为焦点,只要有他在,焦点基本上就是他了,那些女人想着法子逗他多说话,但他总是那几个字,对于女人们来说,就觉得更加有意思了。

我说你都已经是结了婚的人了,你还想和人家锦笙争焦点?你要当焦点干嘛?

安靳言笑着说我说错话了,我只是举例说明他真的很受欢迎,我没说我要去把妹。

我和安靳言说话的时候,锦笙却还是一言不发,而且面无表情,好像完全与他无关一样。

我想说这是我见过的最酷的男人了,酷得都快不近人情了。

“今天把魏松弄得很惨,我估计这事他不会善罢甘休,我们得防着点。”安靳言说。

“不怕。”锦笙说。

也就是两个字,但已经表明了态度,其实不用他说,我也知道他不怕。他这一类的人,恐怕没什么是他怕的,因为他脸上压根就没有喜忧,永远一副不悲不喜的样子,这种气质是装不出来的,只有内心的真正强大,才会具备这种气质。

而且,这一定是个有故事的人。

——

安靳言说美如星辰那帮同事过来玩,你去应酬一下就算了,暂时我并不想让他们知道金爵现在归我管。也不想和他们有太多交集。

我说其实我也不想和他们有太多交集,我只是认为我们有可能会有一天收回美如星辰,所以才应酬他们。

安靳言说你做得很对,我不方便出面,但你出面是可以的,这些人本身也是我们的客户,请他们喝喝酒什么的也是应该的。一会锦笙陪你去敬杯酒,以后金爵大多数的事,都会由锦笙出面。

我说好,只是锦笙看起来并不喜欢应酬。安靳言说他没事,他只是不太喜欢说话而已,对了,他不喝红酒。给他喝白的。

这下又勾起了我的好奇心,他为什么不喝红酒,像他这样的人,应该是很懂红酒才对,毕竟红酒一直都是上流社会的标志之一。他这样的人一看也知道不是屌丝一流,怎么可能会不喝红酒。

安靳言又看了看锦笙,锦笙微点头,意思是可以说原因。他还真是不喜欢说话,什么事都是安靳言替他进一步说明。

“锦笙的女友,是在喝红酒时被人下了毒,过世了。”安靳言说。

我的心一沉,我真没想到会是这个原因。我一时间有些愣住了,我说对不起,我不知道会是这个样子。我并不知